山东省金融网讯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青岛作为国家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城市,将全力打造“信用青岛”品牌,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大网,努力实现“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制”。
目前,青岛已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青岛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已经出台,《青岛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正在推进,新注册法人已全部实现赋码,存量代码力争今年年底前转换完毕。
作为信用体系的载体,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初步建设完成,汇集了全市自然人、企业、非企业法人的89万条信用信息。“信用青岛”网站上线运行,并与“信用山东”、“信用中国”网站实现了互联互通,部分依法依规可公开的信用数据已经公开,市民和企业可足不出户查询信用状况,各级各部门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也在该网站实现了“七天双公示”。
在失信联合惩戒方面,青岛同样作出了积极探索。市中级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推送给银行、工商、房地产交易中心、车辆管理等单位(部门),使失信被执行人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招标投标等方面受限被拒。同时,全市2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随着《意见》的发布,青岛将进一步加大信用体系建设力度。一是加快完善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完成数据归集汇总,优化“信用青岛”网站,破除“信息壁垒”,实现全市公共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为实施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奠定基础。二是根据国家部署,在安全生产、商贸流通等领域签署一批联合惩戒备忘录,扩大联合惩戒领域,提升失信成本。三是加快推进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等环节的应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信用”监管,以此带动全社会形成“知信用、用信用、守信用”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