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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税出台八项措施支持全省外贸稳定增长
发布日期:2014/12/2 来源:
    今年以来,山东省国税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积极行动,主动作为,不断简化退税流程,加快退税进度,优化退税服务,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发挥出口退税撬动外贸发展的杠杆作用,为促进山东外贸稳定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止10月底,全省共办理出口退(免)税653.95亿元,同比增长16.08%,其中退税445.62亿元,同比增长16.62%。不含青岛,全省共办理退(免)税425.45亿元,同比增长20.21%,其中退税272.53亿元,同比增长18.67%。
    一是加快生产企业审批权下放试点工作。将生产企业退税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国税局,减少审批层级和手续,同时选配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干部充实到县级出口退税岗位,切实提高审核、审批工作效率。
    二是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加速出口退税资料的内部流转,特别是市、县和市局之间的资料流转速度,对无疑点的退(免)税申报资料确保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批完毕,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企业退税款足额退付企业。
    三是落实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和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简化工作流程,对重点出口企业实行凭电子信息退税、先退税后复核的管理办法,对重点出口企业和分类管理等级为A类的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需要发函核实,可以在接收回函前先办理退税、接收回函后根据回函内容进行核销或进行相关处理。
    四是加强退税计划使用情况的跟踪和预测。认真做好外贸出口形势与退税计划的相关分析,加强本地区退税资源和退税计划使用进度的跟踪与对比,确保退税计划可以满足本地区退税需要,为及时办理出口退税提供充足指标。
    五是加强政策落实的跟踪问效。密切关注和跟踪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变化以及对外贸的影响,及时调研掌握出口企业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好“营改增”、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等出口退税新政策,利用政策积极引导企业扩大对外服务,鼓励服务出口,促进外贸发展。
    六是深入调研解决出口企业实际问题。深入企业尤其是重点联系企业进行细致的工作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面对面交流等多种方式,摸清情况,了解企业的经营动态、实际困难和对出口退税工作的需求与建议,积极帮助企业出谋划策,协助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难题。
    七是加大对出口企业的宣传与服务。扩大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整合宣传资源,在利用好传统宣传平台的基础上,积极打造新媒体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平台和QQ服务群等工具,将出口退税宣传和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出口企业的方方面面,对重点联系企业提供“一对一”个性服务,提高宣传和服务“落地率”,使出口企业及时和全面了解退税政策。
    八是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与商务、海关、外汇管理等部门的合作和信息交换,及时了解、把握外贸形势的变化和出口企业面临的风险和机遇,通过部门协作形成合力,保障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外贸出口持续健康发展。
下一步,山东省国税局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密切关注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变化以及对外贸的影响,及时调研掌握出口企业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好营改增、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等出口退税政策,利用政策积极引导企业扩大对外服务,鼓励服务出口,促进外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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